这里说的对付老外是指“生意经”上的事。界定得更准确一些,其实就是在国外消费时偶然的“解囊”。
前些时作为“外宾”在一处景点购买小工艺品,琳琅满目中看好一种用“天柱”串缀的项链。事前曾被告知,这天柱乃价值连城之物,小的十几、几十万一枚,大的则上百万。面对这足有十七八枚的一串,能有勇气问价,实因知道它不过是不值多钱的仿制品。未料摊主草草瞄我一眼便开出高价。心里估摸这大概就是各处皆有的不成文的“外宾价”。这样想着嘴里便用当地话说了句:“您把我当老外了?”摊主仔细打量我几眼,便笑,旁边紧挨着的几位摊主也跟着笑起来。结果是语言通好说话,以低一些的价成交。
不多久,单位上的小费从巴黎返回,拿出件法国小挂盘送我,当下看标价签还在,连说“让你破费了”,小费却说不值什么,没这多钱,还给退了税款呢。原来那里明文规定,非欧共体国的公民,买东西可凭护照退还税款,就是说,他这“外宾”买东西竟是比当地人要便宜。
两件事一比照,竟生发出一点是与非、优与劣以及应该不应该、合理不合理的感触来。
与此同时,前述对待“外宾”提价,也让我觉着有些略输手眼稍逊见识。我是想起前年在俄罗斯普希金公园的一次邂逅,它恰恰又从另一层面构成对照。彼时我们一行离公园进口处还有三四十米,守在那里的一列俄罗斯民间艺人,就远远地冲我们奏起了义勇军进行曲。不只因了国歌唤起我们的亲切感,也因了他们准确无误的判断而赢得我们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激赏,我们自觉而乐意地解囊,把面值不低的卢布投进置放在乐队面前的小木箱。
收入高的外国人,到收入较低的国度消费是很划算的,这一点,经常在国外购物的老外最清楚。俄罗斯民间艺术家就很得体,将心思用在正地儿。